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编制2019-2021年三年滚动预算项目经费预算及编制2019年专项项目预算的通知》(重大校财〔2018〕3号),现将2019-2021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项目方案制定原则
(1)项目建设目标应紧密契合本科实践环节的培养需要,预期建设效益明显,建设内容能有效支撑实验教学的开展,尤其是综合性、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开设,并有显著的先进性;
(2)项目建设方案可实施性强,项目进度安排应确保在1年内完成全部仪器设备建设,500万元以上项目建议分期立项申报。项目经费只能用于购置仪器设备,选型设备应科学合理,鼓励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3)软硬件同步建设,在仪器设备建设的同时做好实验教学课程和项目的开发,确保项目建设成效充分发挥。
2. 申报程序
请各单位按照《重庆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和实验教学体系改革需要,填报《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2),最迟于2018年5月2日前送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到syyjk@cqu.edu.cn。
3. 2018年之前申报过的三年滚动预算项目,可对项目修改完善后重新申报。
4. 申报项目经学校论证审批并进一步优化完善后进入学校项目库,按照财政部、教育部要求从项目库中提取参加2019年项目评审。
5. 联系地址:A 区国际会议厅203室
联 系 人:柴毅
联系电话:65111997
特此通知
附件: 1.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2.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