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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通知

2018年06月05日 14:42  点击:[]
重大校实设〔2018〕8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实验教学资源建设,做好迎接国家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准备,学校决定建设一批教学效果良好、示范作用显著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项目要求

1. 项目建设目标和内容应紧密契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见附件1)的要求,注重项目的设计性、综合性、创新性和开放性,有较大的受益面、影响力和示范推广前景。

2. 项目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中“申报注意事项”的要求。

3. 项目建设方案应可实施性强,建设期3个月—1年。

4. 每个项目学校提供资助经费1020万元,各二级单位应配套相应的项目建设经费。

. 项目申报和评审程序

1. 各二级单位按照上述项目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验教学需求和特点,组织填报《重庆大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见附件4),签字盖章纸质版最迟于2018615日前送实设处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到syyjk@cqu.edu.cn。每个单位限报一项。

2. 实设处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在实设处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后,报学校主管校长批准立项执行。

. 项目验收

1. 项目承担单位按进度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向实设处提交签字盖章纸质版《重庆大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验收表》(见附件5)一份和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目简介视频(技术要求见附件6),同时发送电子版到syyjk@cqu.edu.cn

2. 实设处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进入项目库,学校优先支持后续建设,并择优根据教育部《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见附件3)推荐参评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四、联系地址:A 区国际会议厅203

 联 系 人:余馀  柴毅

 联系电话:65111997

特此通知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

   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

        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

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3. 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

4. 重庆大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

5. 重庆大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验收表

6. 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技术要求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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