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要求,仪器设备(家具)固定资产必须定期盘点,现启动2019年全校仪器设备(家具)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仪器设备(家具)盘点范围:
本次盘点对象为2019年6月30日前建立固定资产账目的仪器设备(家具),其中“资产现状”为“待报废”的不在本次盘点之列。
二、仪器设备(家具)盘点方式:
1.自查:各二级单位通知资产领用人以“仪器设备管理系统”数据为依据对其管理的仪器设备(家具)进行逐台清点,核实无误后在“仪器设备管理系统”中进行自查认领。
2. 复查: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以“仪器设备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为基础完成现场抽查。
三、仪器设备(家具)盘点结果认定:
1. 凡“仪器设备管理系统”中已被二级单位自查认领的仪器设备(家具)视为账物相符。
2.如存在有账无物情况,二级单位如实填写《仪器设备固定资产清查盘亏汇总表》(附表1)、《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盘亏情况说明》(附表2)、《家具固定资产清查盘亏汇总表》(附表3)、《家具固定资产盘亏情况说明》(附表4),签字盖章后于2019年9月20日前交至实设处103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实设处邮箱。
3. 最终被认定为有账无物仪器设备(家具)依据《重庆大学仪器设备丢失、损坏赔偿处理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重大校实设〔2019〕3号)进行处理。
4.本次盘点工作在9月20日前完成。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盘点,并及时在“仪器设备管理系统”中更新仪器设备(家具)状态,逾期未完成则默认为账物相符;仪器设备(家具)自查率低于80%的二级单位将暂停其建账权限,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固定资产建账。
联 系 人:陈瑜婷
联系方式:65102672
邮 箱:sysbk@cqu.edu.cn
附表:1.《仪器设备固定资产清查盘亏汇总表》
2.《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盘亏情况说明》
3.《家具固定资产清查盘亏汇总表》
4.《家具固定资产盘亏情况说明》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