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室:
按照重庆市公安局的要求,对我校的易制爆化学品要实现严格的管理,易制爆化学品需在公安局的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并完成备案登记,审批通过后才能继续申购。根据2017年12月11日沙坪坝区派出所对我校易制爆化学品现场检查的要求,我校在沙区派出所建立的易制爆化学品档案中应补充安全防范设施(设备)登记表、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
各学院、实验室须按照“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详见附件1)自行排查,并按照“安全防范设施(设备)登记表”(详见附件2)、“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3)填写相关信息。并于2017年12月21日18:00前将纸质版提交至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2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yaq@cq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
2.安全防范设施(设备)登记表
3.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