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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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大学仪器设备(家具)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

2022年05月30日 09:34  点击:[]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要求,仪器设备(家具)固定资产必须定期盘点,现启动2022年全校仪器设备(家具)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仪器设备(家具)盘点范围:

本次盘点对象为20211231日前建立固定资产账目的仪器设备(家具),其中“资产现状”为“待报废”的不在本次盘点之列。

二、仪器设备(家具)盘点方式:

1.自查:各单位通知资产领用人以“国有资产管理与采购平台”数据为依据对其管理的仪器设备(家具)进行逐台盘点,核实无误后在“国有资产管理与采购平台”中进行线上自查,具体操作流程见《资产盘点操作手册》(见附件1-3)。

2. 复查:各单位在领用人自查基础上对本单位仪器设备(家具)进行复查。

3.抽查: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以“国有资产管理与采购平台”中“资产盘点任务”的数据为基础完成线上盘点结果审核及现场抽查。

三、仪器设备(家具)盘点结果认定:

1.凡“国有资产管理与采购平台”中已被二级单位标记为账实相符的仪器设备(家具)视为账实相符。

2.如存在有账无物情况,盘点时需在“结果说明”栏录入理由。

3.最终被认定为有账无物仪器设备(家具)依据《重庆大学仪器设备盘点和丢失、损坏处理实施细则》(重大校发〔2020180号)进行处理。

4.本次盘点工作在910日前完成。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盘点,并及时在“国有资产管理与采购平台”中完成盘点任务,逾期未完成则默认为账物相符;仪器设备(家具)自查率低于80%的或丢失盘亏率达到5%以上的二级单位将暂停其建账权限,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固定资产建账;仪器设备(家具)自查率低于60%的或丢失盘亏率达到10%以上的二级单位暂停建账权限并在全校通报。

联 系 人:董婷,陈瑜婷

联系方式:65102672

邮 箱:sysbk@cq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资产盘点操作手册(资产领用人使用)》

      2.《资产盘点操作手册(资产秘书使用)》

      3.《资产盘点操作手册(分管领导使用)》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225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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