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教育部2015年出台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教技厅〔2015〕4号),意见中明确规定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必须实行开放共享和有偿服务。
近年来我校已开始推行有偿服务,前期已完成七批大型仪器设备收费标准的收集、审批、公示等相关工作。目前向各单位征集、汇总2025年新增及调整大型仪器设备收费标准(共计220条)并经各相关专业专家审核通过。现将重庆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收费标准(2025年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布,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1月25日前向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反馈。
联系人:陈瑜婷 联系电话: 65102672
附件:重庆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收费标准(2025年征求意见稿)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