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实验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附件1)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附件2),查找实验室安全领域薄弱环节,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学校决定在全校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实验室安全督查。由主要校领导和实验室技术安全委员会成员组成的实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对实验室重点危险源和较大安全隐患进行督查。
2. 学院自查。学院按如下要求开展自查:①成立由主要院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的院级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全面开展覆盖各级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科研实验室的排查整治;②在前期建立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整改工作,逐项明确隐患整改要求与负责人员,实行挂牌、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填报《重庆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3),并于2019年1月11日前报送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203室;③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和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制定具有学科特色和可操作性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2.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3. 重庆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