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气瓶供应商:
近期,我处接到学院投诉,部分供应商在给我校实验室运送气瓶时存在“实验气体未分类,易燃气体和助燃气体一起运送”、“直接用手推送气瓶”、“直接将气瓶放倒在地,在室内及楼道间滚动”等现象,造成安全隐患。为确保师生及实验室安全,规范气瓶在搬运装卸过程中的相关操作,各气瓶供应商要严格执行《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具体要求如下:
1.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2.实验室气瓶在运送时注意分类,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气的气瓶,不得同车(厢)运输。
3.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与气瓶一起运输。
4.气瓶必须佩戴好瓶帽(有防护罩的除外),装卸气瓶应轻装轻卸,严禁用抛、滑、摔、滚、碰等方式装卸气瓶。
5.气瓶搬运中如需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
6.严禁使用翻斗车、铲车或叉车搬运气瓶。
7.气瓶运到目的地后,将气瓶竖直放稳方可松手脱身,防止气瓶摔倒酿成事故。
若供应商不严格执行以上要求,给学校造成安全隐患,我处将采取相应惩罚措施。同时请各学院(中心、实验室)监督执行,发现问题时及时向我处通报。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