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不同来源的设备购置经费在管理要求上的不同,学校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文档。为便于广大师生开展仪器设备购置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汇总整理了学校设备购置前期的工作流程和文档,供大家工作使用。
一、购置计划
按学校要求,经费负责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论证批准设备购置计划。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依据批准后的设备购置计划开展大型设备技术论证和设备采购,因此请设备建设单位提交批准后的设备购置计划给实验室管理科。
1、学科建设设备购置计划:填写《重庆大学学科建设大型仪器设备年度购置计划表》,一式四份报发展规划处论证批准。
2、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设备购置计划: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请时,填写《教学实验设备购置初步计划表》(《重庆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中的附表三),一式一份报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论证批准。
3、二级学院负责经费设备购置计划:填写《重庆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表(二级学院负责的经费)》,一式两份报二级学院论证批准。
4、学校职能部门负责经费设备购置计划:填写《重庆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表(学校职能部门负责的经费)》,一式两份报职能部门论证批准。
5、如属自制设备则须严格按《重庆大学教学科研自制设备管理办法(试行)》(重大校[2011]54号)的要求进行项目申请和立项、经费和项目管理、验收及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6、用于学科建设或科研平台建设的单价为10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设备,必须按《重庆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立项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重大校〔2012〕445号),由学部论证并报发展规划处牵头评审后,经校学科建设工作小组审核和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审批立项。具体管理办法及文档见发展规划处网站(http://fzgh.cqu.edu.cn/)。
7、单价100万及以上设备的其它注意事项
(1)购置计划提前报财务处:需至少提前一年将购置计划报学校计划财务处计划管理科。(联系电话: 65103517)
(2)采购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申购人登录学校“网上服务大厅”,点击“国有资产管理与采购平台”,在“个人业务”中选择 “我的采购意向”点击“新增采购意向”,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并提交审核。(联系电话:招标中心65106231)
(3)进口产品论证:如允许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需进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论证”,并在财政部的管理系统中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否则,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中须明确“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联系电话:设备采购科 65102678,获取进口产品论证相关模板材料)
二、大型设备技术论证
已批准购置计划的单价2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设备,在申购前必须完成大型设备技术论证。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文件要求,编制《重庆大学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具体工作步骤和要求如下:
(一)工作步骤
1、填写论证报告:填写《重庆大学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设备技术论证报告),报告电子版、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至实验室管理科邮箱(syyjk@cqu.edu.cn)进行预审,按照预审意见对报告加以修改完善。
2、组织专家论证:
(1)单价40万元以下大型设备由设备建设单位自行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专家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的论证报告一式一份送实验室管理科。实验室管理科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选送相关专家网评。
(2)单价40万元及以上设备由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组织召开论证会。
3、补充完善论证报告:根据专家返回的意见和建议,需要补充完善设备技术论证报告的,填写《重庆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技术论证补充报告》,一式一份送实验室管理科。
(二)工作要求:
1、设备技术论证报告填写要求:
(1)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逐项详细、完整填写各项内容。
(2)“拟建设备概述”应该简要描述拟建设备的组成和用途等。
(2)“拟建设备详细清单及数量”和“拟建设备功能、指标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兼容性”应按设备招标的要求填写。
(3)“三家国内、外厂商同类型仪器设备型号、性能、价格比较”必须至少对三家以上同档次的设备进行详细比较,并且至少有三家厂家的设备能响应挂网关键指标,如果少于三家,应详细说明原因。
(4)除对报价厂家提供的设备信息进行比对外,在“国内外现有同类型设备用户调查情况”中应填写各报价厂家设备现有用户的反馈情况,内容包括拟购设备的采购价格、产品质量、使用状况、后期维护、运行成本、售后服务、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
(5)校内大型仪器设备相关信息查询可参考重庆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中心,网址:
http://dygx.cqu.edu.cn/lims/
(6)设备负责人和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是学校在职员工。
(7)“教学、科研、服务成果”必须具体填写支持的课程、受益专业、年受益学生人数等教学成果;年支撑的科研项目及层级、论文及层级等科研成果;年对外服务收入等服务成果。
2、论证专家人选的要求:
(1)专家须与拟购设备的购置、操作、管理无关。
(2)专家应认真负责,并尽量兼顾不同学科方向。同时具有较丰富的管理和使用类似设备经验;或从事拟购设备相关研究领域,对设备有较多使用需求。
(3)专家职称原则上应为副高级及以上,对设备选型、购置及管理具有较强专业判断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4)专家人数为三人及以上的单数,其中单价10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的专家人数为五人及以上的单数,专家组组长原则上由校外专家担任。
3、论证会前的准备要求:
(1)确定论证会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
(2)申请人、购置项目负责人、购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的设备技术论证报告原件一份。
(3)提前告知论证专家拟购设备信息,以便专家做调研等准备工作。
(4)论证会上提供给专家每人一份设备技术论证报告复印件。
4、论证会上对设备建设单位的要求:
(1)设备申请人介绍设备购置的必要性、设备调研情况、设备选型及技术参数等。
(2)与专家充分交流,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并安排专人记录。
5、设备技术论证专家组意见的要求:
(1)详细评价设备购置的必要性、调研的充分性、设备选型及技术参数等技术论证报告内容的合理性。
(2)提出是否建议购置的明确结论。
三、设备申购
设备购置计划获批和完成大型设备技术论证后,设备建设单位方可提出采购申请。具体工作步骤和注意事项如下:
(设备采购的申请及审批流程通过网络管理系统完成,无需线下提交相关纸质文件;详细操作见附件《仪器设备采购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1.采购申请的提出
申购人登录学校“网上服务大厅”,点击“国有资产管理与采购平台”,在“个人业务”中选择“提交采购申请”,按照提示填写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并提交学院分管领导审核。
注意事项:
(1)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或已完成大型设备技术论证的项目,点击“提交采购申请”时,系统会以对话框方式提醒您选择发起采购申请的类型,请务必选择“去选择预算项目发起采购申请”,这样系统将会自动带入项目前期的相关信息,以免您重复填写。
(2)采购申请环节填写的“主要技术参数”等项目的关键信息,应与计划及论证环节保持基本一致(可根据采购需求进行细化,但不可做实质性的变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须同时上传情况说明。
2.采购申请的受理与立项
设备采购科对采购申请进行初审:对申购信息及材料规范完善的采购项目,进行立项并确定采购项目执行人具体负责;对申购信息及材料不完善的项目,驳回申购人处进行调整。
3.采购项目的执行
采购项目立项后,采购项目执行人将主动联系申购人,商议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并开展采购文件编制等后续工作。
采购项目周期:如申购人能按要求及时完成以上工作,整个采购过程(从申请到签订合同)大约20天左右(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30天左右)
。
四、各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发展规划处 65106365 重庆大学A区一教307室
实验室管理科 65111997 重庆大学A区国际会议厅203室 syyjk@cqu.edu.cn
设备采购科 65103586 重庆大学A区国际会议厅204室 cgk@cq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