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提高工作效率,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我处拟启用仪器设备网络管理系统“验收业务”模块。凡我处组织招标采购的仪器设备,各单位在完成技术验收后可通过该模块上传相关材料并预约整体验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无需到现场即可办理验收预约及资料审核业务。
二、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三、领用人在系统中提交验收申请和相关支撑材料,包括:验收记录、合同、中标证明和技术协议,申请的验收业务经初审和复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现场整体验收。
四、验收完成后相关数据可直接带入建账业务中。
五、“验收业务”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附件.“验收业务”操作手册
附件.“验收业务”操作手册.docx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20年12月11日